凯旋 论坛义工 管理成员 版主 终身成就徽章 管理组 新人进步徽章 原创先锋徽章 特殊贡献徽章 武林高手 江湖大侠 世外高人 后起之秀 武林新丁 注册 2006-09-29 帖子 19,406 解答 112 反馈 9,661 积分 68,726 2012-07-08 #1 建规\高规修订后 重点条文分析对比 (民用建筑部分) 王 渭 云 公 安 部 四 川 消 防 研 究 所 规 范 技 术 研 究 室 “高规”国家标准管理组 “高规”于2005.10.1实施; “建规”于2006.12.1实施。 通过本次对两部规范的修订,减少了原来存在的矛盾,统一了一些条文, 更有利于理解和执行 建规: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建筑 (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0 m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 24.0 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 (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高规: 1.0.3 本规范不适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及其群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体育馆、会堂、 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附件 《建规》、《高规》答疑手册.doc 429.6 KB · 查看: 127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点击 联系我们!请不要使用下载软件下载附件!
建规\高规修订后 重点条文分析对比 (民用建筑部分) 王 渭 云 公 安 部 四 川 消 防 研 究 所 规 范 技 术 研 究 室 “高规”国家标准管理组 “高规”于2005.10.1实施; “建规”于2006.12.1实施。 通过本次对两部规范的修订,减少了原来存在的矛盾,统一了一些条文, 更有利于理解和执行 建规: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九层及九层以下的建筑 (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24.0 m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 24.0 m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 (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高规: 1.0.3 本规范不适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及其群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 24m 的体育馆、会堂、 影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凯旋 论坛义工 管理成员 版主 终身成就徽章 管理组 新人进步徽章 原创先锋徽章 特殊贡献徽章 武林高手 江湖大侠 世外高人 后起之秀 武林新丁 注册 2006-09-29 帖子 19,406 解答 112 反馈 9,661 积分 68,726 2012-07-08 #3 是的,都是老标准,以前的防水,保温并没有作为一个重点,都是基本忽略的 即便是目前,也是有点模棱两可的感觉。 唉,不知道保温什么时候能够明朗,怎么感觉又回到了2003年呢,市场不错,就是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