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完毕的一个工地,竣工验收时候经过检测机构检测的瓷砖的粘结强度都在0.40MPa以上,各项竣工验收资料都全且都符合要求,但总包方一直未进行结算程序,可等到竣工验收1年半后,总包方委托检测机构去现场再进行“面砖抗拉强度测试”,结果在0.2—0.3MPa之间,总包方就认为是不合格的。请各位专家给支支招,瓷砖粘结强度在正常使用期间会出现一定的强度衰退,怎样去定性衰退是复合经验和理论要求的。
提示:JGJ110-200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中是这样说的:饰面砖工程施工完毕后28天内可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当对28天内的抗拉强度试验有异议时,可以28-60天内的检测作为最终检测结果。但是对于60天以外的强度的定性说明没有提到。施工完毕1年半还按照这标准检测的话也就相当于失去标准依据了。
提示:JGJ110-200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中是这样说的:饰面砖工程施工完毕后28天内可进行抗拉强度试验,当对28天内的抗拉强度试验有异议时,可以28-60天内的检测作为最终检测结果。但是对于60天以外的强度的定性说明没有提到。施工完毕1年半还按照这标准检测的话也就相当于失去标准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