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促进我市预拌砂浆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快城市工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工作步伐,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23号)、《湖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省人民ZF令第237号)、《湖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财综发〔2003〕35号)、《武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市人民ZF令第153号令)、《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人民ZF第217号令)和国家发展预拌砂浆的有关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