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987-2014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6号公告发布,自2015 年8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2、6.1.3、6.1.4、10.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水利工程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泵站、水闸及其通航设施的防火设计。
英文名称: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 2014-12-02
实施日期: 20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