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5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提升绿色建筑质量,减少建筑碳排放,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5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提升绿色建筑质量,减少建筑碳排放,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与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4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等3份文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等3份文件的通知 闽建科〔2023〕54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2.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3. 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0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等3份文件的通知 闽建科〔2023〕54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2.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3. 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0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5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保障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2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55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保障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2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的通知 渝建科〔2023〕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2023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则(2023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渝建科〔2021〕4号)(以下简称《细则(2021版)》)同时废止。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可自主选择执行《细则(2023版)》或《细则(2021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本《细则》执行。 三、已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如确需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内容的,应按重大设计变更管理。 四、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降低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附件: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的通知 渝建科〔2023〕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文件精神,规范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2023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则(2023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渝建科〔2021〕4号)(以下简称《细则(2021版)》)同时废止。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可自主选择执行《细则(2023版)》或《细则(2021版)》。自2024年1月1日起,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应按本《细则》执行。 三、已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如确需调整装配式建筑技术内容的,应按重大设计变更管理。 四、装配式建筑项目验收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降低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附件: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3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13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202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2023年版)》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3〕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及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工程实际,我委委托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重庆大学对《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6年版)》(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23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本《规定》有关内容,并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中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我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在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填写《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情况判定表》(以下简称《判定表》),并对建筑结构是否超限进行判定。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 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本《规定》和落实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 (2023年版)》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3〕46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及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工程实际,我委委托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重庆大学对《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16年版)》(以下简称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规定(2023年版)》(以下简称本《规定》)。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本《规定》有关内容,并在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中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我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工程项目,在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应认真填写《重庆市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超限情况判定表》(以下简称《判定表》),并对建筑结构是否超限进行判定。若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 号)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对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本《规定》和落实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意见的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高层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通过初步设计审批。...
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4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减少建筑碳排放,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6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关于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科〔2023〕4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减少建筑碳排放,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福建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细则(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6日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https://www.mem.gov.cn/gk/zcjd/202305/t20230513_450470.shtml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 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建城规〔202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 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1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燃气经营 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9月21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专家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专家意见的通知 浙建设发〔2023〕10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以下简称《设施通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以下简称《防火通规》)已分别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为解决《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指南》)中部分涉及《设施通规》《防火通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相关条文的执行问题,《指南》管理组有关专家对相关问题咨询进行汇总,并召开专题技术研讨会,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专家审查,形成本专家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10月19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部分条文执行问题专家意见的通知 浙建设发〔2023〕10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以下简称《设施通规》)、《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以下简称《防火通规》)已分别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1日起实施。为解决《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指南》)中部分涉及《设施通规》《防火通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相关条文的执行问题,《指南》管理组有关专家对相关问题咨询进行汇总,并召开专题技术研讨会,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专家审查,形成本专家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洪住建字[2023]198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査工作,提高消防设计审查水平,保障消防设计质量,推动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与效率双提升,我局组织编写了《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关于印发《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洪住建字[2023]198号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做好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査工作,提高消防设计审查水平,保障消防设计质量,推动我市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与效率双提升,我局组织编写了《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南昌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2023年版)》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长沙电信大楼火灾(2022-9-16)调查报告发布:系未熄灭烟头引燃,20余人被问责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9月16日15时33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032号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经调查认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会面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一)火灾发生原因 经调查,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进而引燃建筑外墙装饰铝塑板造成火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 1.外墙施工辅料易燃可燃。电信枢纽楼第7层至39层外墙装饰材料为铝塑板,其整版属于难燃材料,黑色夹心属于易燃材料,此外还使用了黑色胶条、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辅助施工。 2.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施工时竖向未做防火隔断,外墙空腔结构上下贯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3.受建筑结构及当天风向影响。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达起火点上方第11层避难层高度后,随风向转变,逐渐蔓延至主楼西侧外墙,并顺势向上蔓延,经过敞开式阳台门窗火势蔓延进入办公房间。 事故追责问责人员情况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委办批复,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2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2人)...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2年9月16日15时33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1032号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发生火灾。此次火灾造成外墙过火面积约3600平方米、室内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统计直接财产损失791.36万元。经调查认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荷花园大院第二长途电信枢纽楼“9·16”火灾事故是一起因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不善引起的在社会面有较大影响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一)火灾发生原因 经调查,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电信枢纽楼北侧第7层室外平台的瓦楞纸、朽木、碎木、竹夹板等可燃物,进而引燃建筑外墙装饰铝塑板造成火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原因 1.外墙施工辅料易燃可燃。电信枢纽楼第7层至39层外墙装饰材料为铝塑板,其整版属于难燃材料,黑色夹心属于易燃材料,此外还使用了黑色胶条、白色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辅助施工。 2.外墙铝塑复合板幕墙竖向未进行防火隔断。外墙施工时竖向未做防火隔断,外墙空腔结构上下贯通形成烟囱效应使得火焰蔓延迅速。 3.受建筑结构及当天风向影响。起火初期火焰垂直向上蔓延到达起火点上方第11层避难层高度后,随风向转变,逐渐蔓延至主楼西侧外墙,并顺势向上蔓延,经过敞开式阳台门窗火势蔓延进入办公房间。 事故追责问责人员情况 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委办批复,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25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事故中6名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2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人民ZF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ZF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我厅组织修编了《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附件,以下简称《设计要点》),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中下载),请参照执行。对于严格执行《设计要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纳入市州年度新开工绿色建筑相应任务指标。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895010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8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南省人民ZF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ZF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我厅组织修编了《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附件,以下简称《设计要点》),现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中下载),请参照执行。对于严格执行《设计要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纳入市州年度新开工绿色建筑相应任务指标。 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与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895010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扩声系统 工程施工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扩声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uchang@aotev.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扩声系统工程施工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uchang@aotev.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乙七号;邮政编码:1000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iulimin@chinaibee.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niulimin@chinaibee.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22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市规〔2023〕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市规〔2023〕3号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3年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聚焦施工图审查重点,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2018年发布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停止使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联系电话:0731—88950075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聚焦施工图审查重点,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我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2018年发布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停止使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联系电话:0731—88950075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沪建建材[2023]339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 1101 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1 539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等文件,我委组织对《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沪建建材〔2021〕11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超执行。《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沪建建材 〔2021〕 113号)同时废止。 本技术规定根据 《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711101 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 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1539 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12020]541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技术规定编制过 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外墙节能工程的实践经验, 研究分析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现状和技术发展,参考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法规和 技术标准,完成技术规定编制 工作。 技术规定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板 (块)外墙自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 外墙内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水平,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沪建质安[2017〕 1101 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1 539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等文件,我委组织对《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沪建建材〔2021〕11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超执行。《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应用统一技术规定(暂行)》(沪建建材 〔2021〕 113号)同时废止。 本技术规定根据 《上海市民用建筑墙体节能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沪建质安(201711101 号)、《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 录》(第五批)(沪建建材[20201539 号)和《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12020]541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技术规定编制过 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外墙节能工程的实践经验, 研究分析外墙保温材料的应用现状和技术发展,参考国家及本市相关政策法规和 技术标准,完成技术规定编制 工作。 技术规定共分九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板 (块)外墙自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 外墙内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用保温材料的性...
《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及《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的通知(渝建绿建〔2023〕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及《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的通知 渝建绿建〔20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性能高品质门窗幕墙应用,结合我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实际需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和《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现予发布。自8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应按照《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选用门窗幕墙热工参数。 附件:1.《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 2.《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锁定 查看文章全文 »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及《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的通知 渝建绿建〔20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高性能高品质门窗幕墙应用,结合我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和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实际需求,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和《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现予发布。自8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查或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及工业建筑应按照《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选用门窗幕墙热工参数。 附件:1.《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制定(修订)技术细则》 2.《重庆市建筑门窗幕墙热工参数目录(2023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