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享 Administrator 版主 终身成就徽章 管理组 新人进步徽章 武林高手 原创先锋徽章 江湖大侠 世外高人 特殊贡献徽章 注册 2006-09-29 帖子 11,597 解答 430 反馈 8,536 积分 93,949 2007-03-31 #1 已更新 建筑工程 - 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适用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滂防治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安全可靠、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且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标准编号:GB 50014-2021 标准名称: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www.drymt.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GB 50014-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09 条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4—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6 、 1.4 、 4.3.3 、 4.4.6 、 4.6.1 、 4.10.3 、 4.13.2 、 5.1.3 、 5.1.9 、 5.1.11 、 6.1.8 、 6.1.18 、 6.1.19 、 6.1.23 、 6.3.9 、 6.8.22 、 6.11.4 、 6.11.8(4)、6.11.13 、 6.12.3 、 7.1.3 、 7.3.8 、 7.3.9 、 7.3.11 、 7.3.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4—87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 12 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号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 辰(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秀朵 孔令勇 厉彦松 刘广旭 刘莉萍 刘章富 刘常忠 朱广汉 李 艺 李成江 李春光 李树苑 吴济华 吴喻红 陈 芸 张玉佩 张 智 杨 健 罗万申 周克钊 周 彤 南 军 姚玉健 常 憬 蒋旨谨 蒋 健 雷培树 熊 杨 附件 GB 501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doc 464 KB · 查看: 98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点击 联系我们!请不要使用下载软件下载附件! 由版主最后编辑: 2021-05-23
已更新 建筑工程 - 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本标准适用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经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城镇内滂防治专项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综合考虑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集中与分散、排放与利用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安全可靠、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经济合理、技术先进且适合当地实际情况。 标准编号:GB 50014-2021 标准名称: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www.drymt.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GB 50014-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09 条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4—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6 、 1.4 、 4.3.3 、 4.4.6 、 4.6.1 、 4.10.3 、 4.13.2 、 5.1.3 、 5.1.9 、 5.1.11 、 6.1.8 、 6.1.18 、 6.1.19 、 6.1.23 、 6.3.9 、 6.8.22 、 6.11.4 、 6.11.8(4)、6.11.13 、 6.12.3 、 7.1.3 、 7.3.8 、 7.3.9 、 7.3.11 、 7.3.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4—87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 12 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号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 辰(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秀朵 孔令勇 厉彦松 刘广旭 刘莉萍 刘章富 刘常忠 朱广汉 李 艺 李成江 李春光 李树苑 吴济华 吴喻红 陈 芸 张玉佩 张 智 杨 健 罗万申 周克钊 周 彤 南 军 姚玉健 常 憬 蒋旨谨 蒋 健 雷培树 熊 杨
L lyf105 见习生 注册 2021-02-28 帖子 1 反馈 0 积分 1 QQ 717116596 2021-03-01 #2 感谢 xinli_zhao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GB 50014-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09 条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4—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6 、 1.4 、 4.3.3 、 4.4.6 、 4.6.1 、 4.10.3 、 4.13.2 、 5.1.3 、 5.1.9 、 5.1.11 、 6.1.8 、 6.1.18 、 6.1.19 、 6.1.23 、 6.3.9 、 6.8.22 、 6.11.4 、 6.11.8(4)、6.11.13 、 6.12.3 、 7.1.3 、 7.3.8 、 7.3.9 、 7.3.11 、 7.3.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4—87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 12 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号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 辰(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秀朵 孔令勇 厉彦松 刘广旭 刘莉萍 刘章富 刘常忠 朱广汉 李 艺 李成江 李春光 李树苑 吴济华 吴喻红 陈 芸 张玉佩 张 智 杨 健 罗万申 周克钊 周 彤 南 军 姚玉健 常 憬 蒋旨谨 蒋 健 雷培树 熊 杨 点击展开...
感谢 xinli_zhao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 GB 50014-2006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06 年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409 条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14—2006 ,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1.0.6 、 1.4 、 4.3.3 、 4.4.6 、 4.6.1 、 4.10.3 、 4.13.2 、 5.1.3 、 5.1.9 、 5.1.11 、 6.1.8 、 6.1.18 、 6.1.19 、 6.1.23 、 6.3.9 、 6.8.22 、 6.11.4 、 6.11.8(4)、6.11.13 、 6.12.3 、 7.1.3 、 7.3.8 、 7.3.9 、 7.3.11 、 7.3.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 14—87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 12 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一月十八号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市政设计院 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同济大学 重庆大学 主要起草人:张 辰(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秀朵 孔令勇 厉彦松 刘广旭 刘莉萍 刘章富 刘常忠 朱广汉 李 艺 李成江 李春光 李树苑 吴济华 吴喻红 陈 芸 张玉佩 张 智 杨 健 罗万申 周克钊 周 彤 南 军 姚玉健 常 憬 蒋旨谨 蒋 健 雷培树 熊 杨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