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等3份文件的通知
闽建科〔2023〕54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闽建科〔2023〕54号
为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向省厅科技与设计处反馈。
附件: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2. 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3. 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0日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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