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需要,使铁路房屋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的基本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房屋建筑设计。
1.0.3铁路房屋建筑设计应节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应符合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4铁路房屋建筑应统一规划、适度集中、综合布置。
1.0.5铁路房屋建筑建设用地规划应按远期设计年度确定。房屋建筑标准和建筑规模应根据铁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气候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
1.0.6铁路生产生活房屋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人使用。
1.0.7铁路房屋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
1.0.8改建铁路宜利用既有房屋建筑和设施。
1.0.9铁路房屋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替代情况: 替代TB 10011-2012
发布部门: 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17
实施日期: 2017-09-17
出版社: 中国铁道出版社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房屋建筑设计。
1.0.3铁路房屋建筑设计应节约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并应符合国家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
1.0.4铁路房屋建筑应统一规划、适度集中、综合布置。
1.0.5铁路房屋建筑建设用地规划应按远期设计年度确定。房屋建筑标准和建筑规模应根据铁路运输发展规划和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气候条件等因地制宜确定。
1.0.6铁路生产生活房屋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人使用。
1.0.7铁路房屋建筑设计应采用成熟可靠、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
1.0.8改建铁路宜利用既有房屋建筑和设施。
1.0.9铁路房屋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替代情况: 替代TB 10011-2012
发布部门: 中国铁路总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17
实施日期: 2017-09-17
出版社: 中国铁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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