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深圳市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老旧房屋安全监测技术工作,动态掌握房屋结构安全情况,提高房屋结构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2000年之前建成的且高度不超过100m的房屋结构安全监测工作。1.0.3 深圳市老旧房屋结构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未按国家规范正规设计的房屋,各项技术要求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从严。
标 准 号:SJG 128-2023
标准名称:老旧房屋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4-07
实施日期:2023-05-01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2000年之前建成的且高度不超过100m的房屋结构安全监测工作。1.0.3 深圳市老旧房屋结构安全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未按国家规范正规设计的房屋,各项技术要求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从严。
标 准 号:SJG 128-2023
标准名称:老旧房屋结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4-07
实施日期: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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