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能耗。
当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0000m2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其节能设计进行专项认证。
发布日期:2022-11-11
实施日期:2023-02-01
代替标准: DBJ/T45-042-2017、DBJ/T45-096-2019
发布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在保证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利用可再生能源,降低建筑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及电气系统的能耗。
当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200000m2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其节能设计进行专项认证。
发布日期:2022-11-11
实施日期:2023-02-01
代替标准: DBJ/T45-042-2017、DBJ/T45-096-2019
发布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点击 联系我们!请不要使用下载软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