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认定(《江苏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认定书》)
1.申报材料
(1)《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负责人,须有委托授权书);
(4)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指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期限);
(5)省级以上有权部门签发的鉴定证书及全套鉴定资料;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7)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8)企业管理制度目录;
(9)现行产品标准、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10)注册商标书(复印件);
(11)外商代理要提供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境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关产品抽检合格报告、产品产地有关材料、3家以上的用户意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
3.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4.办事流程
咨询(局科研处)→受理(局科研处)(1个工作日)→初审(局科研处)(3个工作日)→踏勘(局科研处)(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转送省建设厅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2#A座221室(建设局科研处)
电话:5682085 网址://www.czjsj.gov.cn/kysj.htm
5.备注
本事项属代省建设厅接受申报材料,我局不收费,办理时间、收费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外商代理及其它管理相对人也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
省建设厅受理地点: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
电话:025-83738076
6、查看附件 3334 点击下载
查看附件 3335 点击下载
1.申报材料
(1)《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负责人,须有委托授权书);
(4)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有效期"指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期限);
(5)省级以上有权部门签发的鉴定证书及全套鉴定资料;
(6)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7)检测设备清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用途);
(8)企业管理制度目录;
(9)现行产品标准、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10)注册商标书(复印件);
(11)外商代理要提供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境内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进关产品抽检合格报告、产品产地有关材料、3家以上的用户意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
3.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4.办事流程
咨询(局科研处)→受理(局科研处)(1个工作日)→初审(局科研处)(3个工作日)→踏勘(局科研处)(2个工作日)→局审批(1个工作日)→转送省建设厅
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2#A座221室(建设局科研处)
电话:5682085 网址://www.czjsj.gov.cn/kysj.htm
5.备注
本事项属代省建设厅接受申报材料,我局不收费,办理时间、收费按省建设厅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外商代理及其它管理相对人也可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办理。
省建设厅受理地点:虎踞北路12号综合南楼3楼(省建设厅新技术推广站)
电话:025-8373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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