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
来源:市建设局
办理依据:
(1)《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
(2)《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
(3)《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立项形式审查要点》(建科综函[2004]002号);
(4)《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评审规定》;
(5)《温州市建设科技项目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温建技[2003]74号)。
承办条件: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第十九条,《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立项形式审查要点》第五条,《温州市建设科技项目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
必备材料:
(1)建设部、或浙江省、或温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复印件;
(3)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保证产品质量的核准材料;
(4)产品鉴定证书、境外和国外的申办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产品检测连续二年无不合格记录;
(6)试验室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7)技术职称证明件复印件;
(8)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章程)和质量管理资质等级(质保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关资料复印件;
(9)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市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受理;
(2)市建设局审查批准,或市建设局审查批准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限:即办
受理地址:飞霞南路210号建设大厦十六楼市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联系电话:88825912
来源:市建设局
办理依据:
(1)《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
(2)《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
(3)《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立项形式审查要点》(建科综函[2004]002号);
(4)《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项目评审规定》;
(5)《温州市建设科技项目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温建技[2003]74号)。
承办条件: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第十九条,《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立项形式审查要点》第五条,《温州市建设科技项目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
必备材料:
(1)建设部、或浙江省、或温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代理合同复印件;
(3)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保证产品质量的核准材料;
(4)产品鉴定证书、境外和国外的申办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产品检测连续二年无不合格记录;
(6)试验室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7)技术职称证明件复印件;
(8)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章程)和质量管理资质等级(质保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有关资料复印件;
(9)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1)市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受理;
(2)市建设局审查批准,或市建设局审查批准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事时限:即办
受理地址:飞霞南路210号建设大厦十六楼市建设局科技与勘察设计处。
联系电话:888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