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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我省2007年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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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我省2007年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的通知


粤建办科函〔2007〕69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事业的科技进步,加快建设行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根据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我厅决定于近期发布一批《2007年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领域
  1.新型墙材
  2.建筑节能材料与应用技术
  3.太阳能利用技术与产品
  4.厨房、卫生间节水品
  5.预拌、干混砂浆与应用技术
  6.新型建设管道材料(建筑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燃气管道等)与应用技术
  7.建筑涂料及配套材料
  8.新型市政材料(非铸铁井盖、水箅等)
  9.新型装饰装修材料
  10.水泥
  11.高强节材钢材
  12.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混凝土制品
  13.其他
  二、申报要求
  1.新技术、新产品必须经应用证实是先进、成熟、覆盖面广的科技成果,并适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且无权属争议;
  2.有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必需的配套技术文件,包括企业自行编制实施或国家、行业、省发布的相关标准、工法、技术指南、标准图集等;
  3.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项目
  1.填写《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有关技术资料一份(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1)项目综合研究(试制)报告;
  (2)项目成果鉴定(评估)证书;
  (3)有关应用技术文件: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有关生产技术文件:工艺要求、产品标准、质保措施等;
  (4)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的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
  (5)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
  (6)获奖、专利及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片等。
  (二)尚未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项目
  先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由省建设厅组织鉴定通过后再一并办理手续。
  四、发布方式
  申报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由我厅审查通过后,颁发证书并发文公布。
  请各地级以上市及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07年7月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尚未通过鉴定的项目,于2007年5月1日前填报《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所有申报材料委托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代收。
  申报材料代收单位: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联系人:林克辉,李振龙,电话:020-81933057,传真:020-81816707,地址:广州市南岸路塘前新街6号,邮编:510160。

  附:1. 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略)
     2. 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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