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干混砂浆,因为没有明确文件依据砂浆税收分类属性,公司按商品混凝土一样按3%税率进行简易征收,近期税务风控说砂浆不能按简易征收,请问大家有没有干混砂浆税率的确定文件?我查到了四川省的一个政策指引里说可以按混凝土一样简易征收,可当地税务局不认同。大家有没有好的办法?有没有咨询税务局得到明确答回复的?
四川省政策指引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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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事项的政策指引_税 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
四川省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省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凡在施工现场工作超过180天的,应在建筑工程监理业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就地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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