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促进城乡建设节能降耗将作为建设领域的重要任务,其中建筑节能重点推进三项工作。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这三项工作一是加大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住宅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技术和部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总结北京、天津经验,推动上海、重庆及有条件地区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开展更低能耗建筑示范和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启动200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二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政策。继续加强既有ZF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河北、辽宁等15个省及其省会城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公示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能耗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限额和超限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三是发展新型节能节材建筑材料。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在建筑中应用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抓好示范项目,扩大示范规模。继续开展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确保第二批“禁实”目标城市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生产及应用,促进高强度钢材、水泥等新型建材的研发和应用。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这三项工作一是加大新建建筑节能工作。研究制定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住宅技术创新,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技术和部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备案。总结北京、天津经验,推动上海、重庆及有条件地区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开展更低能耗建筑示范和推广绿色建筑工作,启动200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二是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认真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相关政策。继续加强既有ZF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河北、辽宁等15个省及其省会城市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公示一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能耗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限额和超限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三是发展新型节能节材建筑材料。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在建筑中应用为重点,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抓好示范项目,扩大示范规模。继续开展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确保第二批“禁实”目标城市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工作目标。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材生产及应用,促进高强度钢材、水泥等新型建材的研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