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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调查报告:上海市新型墙体和建筑节能材料行业调查报

一、上海的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形势及其对策
二、上海的新型墙体材料行业
三、上海的建筑节能材料行业

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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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禁实限黏”和建筑节能的对策
(1) 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八五”期间,市领导在“上海市墙体材料发展战略研讨会”上,就上海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大政方针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上海墙体材料革新的总思路。1990年,成立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1991年1月市ZF发布了由原上海市市长朱熔基签发的41号令即《上海市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1993年3月市ZF又发布了32号令即关于修改《上海市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九五”期间,1995年4月市建委发布了《关于在建筑中限制使用实心黏土砖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在上海住宅建设中的应用,1997年5月市建委印发了《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小区管理规定》的通知,1999年4月市建委又印发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新型墙体应用住宅小区管理规定》中有关“优惠鼓励”条款的通知,为推动上海住宅建设的科技进步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上海市住宅发展局于1999年3月发布了《本市住宅部品(件)首批推荐目录》的通知等文件,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限制实心黏土砖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和加速上海发展节能、节土、利废的各种新型墙体材料。
(2)建筑节能工作
“九五”期间是上海建筑节能实施的准备时期。在“建筑现状与对策研究”基础上,先后开展了“高层建筑节能技术与设计标准研究”、“住宅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研究”、“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新型墙体住宅保温节能试验研究和试点工程”、“住宅建筑节能技术国际合作“、“住宅墙体外保温节能新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屋面防水保温材料研究”等建筑科技项目的研究,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的应用技术与高效保温材料的应用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组织建设和法规建立方面,1999年10—11月上海相继组建了“上海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和“上海市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发展中心”,提出了《上海市建筑节能规划研究报告》,制定和颁布了《上海市住宅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开始编制上海市《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和着手《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编制工作,为上海地区建筑节能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1999年11月,上海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为上海建材行业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使行政管理向法制化方向发展迈进了一大步。现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部门正着手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调整准用管理内容,增加包括建筑节能要求在内的新型建材发展管理内容。
(3)“十五”期间上海的墙改和建筑节能工作
建设部2001年7 月颁布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后,上海市发展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研究,正确处理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关系,明确提出:上海的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以建筑节能为重点,推进新型墙材的应用和发展。同时,鉴于上海建筑节能特点,要达到节能50%的目标,必须借鉴国内外建筑节能的成功经验,坚持跨越式发展。在建设部的支持下,上海与美国、法国等有关国家的能源机构合作,将通过建立示范工程、样板小区以及相关软课题研究,不断促进上海市的建筑节能快速发展;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墙改与建筑节能相结合,与建筑产业化相结合,不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并且及时出台了《上海市节能住宅建筑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十五”期间建筑节能实施纲要》。按照纲要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上海市新建住宅和ZF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部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设。与此同时,加快建筑节能法规编制步伐,推动规范性节能市场的形成,促进节能产业化的发展。
2003年8月三委一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从2003年10月1日起加快执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时间表和相关管理要求措施,重点发展推广的产品和技术内容等,不断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步伐,努力实现上海建筑节能“十五”期间的推进目标。为使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依据国家标准,结合上海特点,上海市建立和完善了必要的地方标准和规范。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上海市《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编制了上海市《住宅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制定和实施了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同时,开发和使用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分析软件》,为设计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节能技术的分析和评判。筹建了上海市住宅建筑节能认定和检测评估事务所,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
2004年5月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等五个委局召开了上海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两年来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经验:初步形成建筑节能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技术保障;多层次开展了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工作;住宅建筑节能实施项目稳步推进,2002年16个项目列入创建节能住宅的试点,总建筑面积约104.03万平方米。2003年23个项目列入节能住宅的试点项目,建筑面积约319.9万平方米。会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调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促进上海建筑节能上一新台阶,会议提出了2004年要完成6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筑节能创建目标,并明确了2004年上海市建筑节能推进工作目标:外环线以内新建住宅项目;申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与节能住宅示范工程“的住宅建设项目;低层住宅小区和一城九镇特色风貌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上海市范围内的新建机关办公用房、商场、旅馆、办公楼和由它们组成的综合楼建设项目,均按照(居住或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据最新统计,2004年建筑节能推进目标,至1—6月已落实了38个项目,建筑面积约396.8万平方米,开展了对154个创建建筑节能项目的认定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中建筑节能产品的认定工作,待引入社会保险后,按市场化运作机制在网上发布公告予以推荐。
2004年8月、由上海市房地局和上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联合组织召开上海市住宅建筑节能推进会议,会议肯定了自2001年年底开始试点以来,逐步走上了“ZF导向、市场运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模式,上海住宅建筑节能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会议指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快上海市的住宅建筑节能工作。提出了要坚持“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切实贯彻国家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强ZF各职能部门协调,健全政策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科研攻关的力度,完善现有的技术支撑;进一步依托住宅产业化,加快系统推进住宅节能;进一步发挥媒体宣传作用,推动全社会的理解和积极参与,争取上海住宅建筑节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2004年9月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和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再次召开上海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上海时的重要指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要率先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传达了全国建筑节能会议精神,布置了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4]581号文《关于开展本市建筑节能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过检查,要求摸清情况,掌握底数,为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推进力度奠定基础。会议提出,要从思想理念、组织网络、推进手段、政策配套等方面齐抓共管,加大推进力度,一定要使建筑节能成为建筑业新的亮点。为此2004年下半年的建筑节能工作要加快立法,市ZF会同相关部门将加快进行《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的立法起草工作,努力使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目前在ZF网站上已公布征求过意见,不久市人大通过后将成为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会议提出了下半年的工作: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使建筑节能逐步为社会和广大市民所接受,变成他们的自觉需求;要不断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水平,确保建筑节能的设计施工质量;要逐步完成建筑节能产品的市场化管理,引入保险机制,减少产品质量风险;要完善建筑节能的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形成管理合力;要培育中介机构,按市场化模式操作;要加强科技进步,制定相应的施工规程和验收标准,解决应用技术难点,开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示范工程的节能水平。
会议提出,2005年上海的建筑业将成为“建筑节能年”,全市全部新建、在建住宅和ZF投资的公共建筑都要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施工;现有量大面广的非节能住宅也将逐步进行改造,以达到现行节能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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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容量
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推进计划,今年(2004年)完成600万平方米建筑的建筑节能创建目标,其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容量约5—6亿元。2005年建筑节能的推进目标:新建住宅和ZF投资的公共建筑要全部按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建造。上海的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容量将逐步达到25—35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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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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