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行业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的。本标准的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有: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参加起草单位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研究所、国民淀粉化学(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院、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行业标准主编单位进行了大量前期试验及资料准备,并编制完成了初稿。该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05年06月03日在北京举行,上级主管部门、行业领导、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编制单位及人员构成、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计划进度、主要工作分工、对参编单位及人员的要求等内容。会议还讨论了标准的初稿,并对包含专利内容的引言部分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标准的编制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GB/T 1.2-2002)的编制要求。2005年12月形成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征求意见稿),并分送至有关ZF部门、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及编制组成员共计50多份,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组将对收到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进行系统的整理,进行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形成送审稿,并完成意见汇总表及送审稿编制说明。之后将向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申请召开标准审查会议,编制组根据审查委员的修改补充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报批稿。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在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指导下,外墙外保温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建筑节能技术。在外墙的面层装饰方面,目前大部分都是以涂料饰面为主。作为涂料饰面的找平材料,腻子对保证工程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传统的涂料饰面做法(未做外墙外保温)绝大多数是在抹灰墙体表面或混凝土表面刮刚性防水腻子,涂刷外墙涂料。随着外墙外保温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做法应用在实际的外墙保温工程中出现了面层开裂等众多的质量问题,实践证明刚性防水腻子不适应外墙外保温的需要。
在建筑行业多样化的今天,“建筑外墙”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一种形式,有轻质柔性的保温墙体,也有重质刚性的墙体,由于基层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实际上外墙腻子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原有的做法和标准显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外墙外保温应该用具有柔性的腻子,市场上也出现了各种品牌的柔性腻子,但是质量参差不齐,国家目前没有专门检验外墙外保温用腻子的产品标准,市场上不同的腻子参照的检验标准也不统一,应用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有工程质量稳定的,也有工程竣工后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目前已发布的相关标准有《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2004)和《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1998),尚无专门的外墙外保温用腻子的产品标准。因此,为满足建筑节能的需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外墙外保温技术,进一步规范市场,保证工程质量,针对腻子应用对象的具体特点和要求研究专门的腻子以及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是十分重要、及时和完全必要的。
为体现标准的编制水平,编制组集中了相关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的主编人员作为本标准的主要编制人员。与此同时,编制组收集了大量的国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在试验方法上采用了欧盟标准 EOTA ETAG 004《带有饰面层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等。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为:标准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写;在编制内容上,本标准为确保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满足25年的使用要求,根据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特点提出了外墙外保温专用腻子的技术性能指标,在试验方法上采用了目前比较通用的试验方法,便于企业、用户采用和控制质量。
三、内容的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以及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聚合物粉末、合成树脂乳液或其他材料为主要粘结剂,并配以填料、助剂等制成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墙面找平用腻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保证标准间的协调性,本标准的引用标准是根据正文中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列出的,所引用的文件或条款与标准文本中规范性要素具有同等的效力。
3、术语和定义
1) 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一部分:术语》;
2) 术语中不采用要求的形式,也不包含要求;
3) 定义的形式能在上下文中代替其术语;
4) 为符合编写要求同时有助于理解,部分术语和定义采用了注的形式。
4、技术要求
1)对腻子在外保温系统中耐久性要求
外墙外保温用柔性耐水腻子应满足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要保证在规定年限的使用稳定性,与外墙保温系统的构造设计和组成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长期经受温差、湿胀干缩、反复冻融的考验,腻子处于外保温系统的外层,是外保温系统的防线。检验和评价外保温系统质量的最重要的试验项目是系统大型耐候性试验。耐候性试验模拟夏季墙面经高温日晒后突降暴雨和冬季昼夜温度的反复作用,是对大尺寸的外保温墙体进行的加速气候老化试验。大型耐侯性试验要求试样经80次高温(70℃)-淋水(15℃)循环和20次加热(50℃)-冷冻(-20℃)循环后不得出现空鼓、脱落及开裂。耐候性试验条件的组合是十分严厉的,与实际工程有着很好的相关性,如果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可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因此能很好地反应了实际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能。因此本标准以符合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要求为最终的目的,规定在腻子产品上市前必须与相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配套使用并通过系统大型耐候性试验验证后才能够应用。
2)容器中状态
本要求针对的是液态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反映材料的物理状态的基本要求。
3)施工性、打磨性
腻子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是以找平为目的的材料,使用时刮涂于抹面砂浆的表面,刮完最后一遍并干燥后用砂纸对其进行打磨,从而保证腻子层的平整度。因此,腻子必须要保证刮涂和打磨的施工性能。
4)干燥时间
由于外保温施工要求连续作业,各个工序间要求衔接紧密,因此腻子的干燥时间不能过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固化,保证下一工序的进行,本标准规定腻子的表干时间小于5小时。
5)耐水性
外墙保温系统处于自然环境中,常常会由于水或水蒸汽的作用而发生破坏。腻子处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面层,腻子层之外仅有薄薄的一层涂料。外墙保温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受到外界的破坏力,如撞击、剐蹭等,涂料面层很容易被破坏,从而使腻子层裸露在自然环境中。当遇到雨雪以及气温骤然升降等天气时,腻子层会遭到雨水冲刷、反复冻融等的破坏而导致起皮、脱落、开裂等问题。另一方面,外墙保温系统中的保温层等存在大量的水,含湿空气长期积聚在保温层中会使保温系统遭到破坏,因此保温系统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汽性能,腻子层作为外墙保温系统的构造层之一,也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汽性能。因此,外墙保温系统为了抵御水或水蒸汽的破坏,要求腻子层具有良好的耐水以及透气的性能,既能够防止外界的液态水进入使腻子层变软、脱落,也能够将保温系统中的含湿空气排出,从而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本标准中规定腻子应经过96h浸水后无异常现象,受水后不起泡、不开裂,保持稳定性。
6)耐碱性
外墙保温系统材料均呈碱性,腻子层的内侧为抹面砂浆,大多为水泥基材料,碱性较强,腻子层的外侧为外墙涂料,也呈碱性,因此腻子层内外都处于碱性的环境中,因此为了保证系统的相容性和腻子层在碱性条件下的稳定性,必须对腻子的耐碱性能进行要求。本标准规定腻子在经过48h浸碱后无异常,不起泡、不开裂,保持稳定性。
7)粘结强度
腻子在外保温系统中采取现场刮涂的方式施工,为保证外保温系统的力学性能,必须规定其与刮涂基层的粘结强度,包括标准状态下以及受冻融循环后的粘结强度,从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8)柔韧性
外墙保温系统长期经受急剧的温差变化,所受到的热应力是相当大的,这种热应力主要表现在面层上。由于保温层的隔热性能特别好,其面层温度在夏季可高达80℃,夏季持续晴天后突降暴雨所引起的表面温度变化可达到50℃之多,夏季的高温还会加速面层的老化,因此保温面层容易产生裂缝。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总结,“刚性防水技术路线”是导致保温面层裂缝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技术路线的影响下,采用的材料为预应力、高强、高弹性模量,没有留给热应力充分释放的出路。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逐层渐变、柔性释放应力” 的抗裂技术路线是解决保温面层裂缝的出路,即要求系统组成材料应该具有一定的柔韧性,而且相邻层材料的柔韧性指标要逐层渐变,满足随时分散应力和释放应力的需要。
由于在外墙外保温上做涂料饰面,其基层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由传统的重质、高强度、刚性抹灰墙体变成了轻质、低强度、具有一定柔性的保温墙体。因此,传统的刚性防水腻子已经不适合外保温墙体对涂料饰面找平材料的需要,必须使用具有良好柔韧性的腻子才能满足外墙外保温的要求。因此,在研究了外墙保温系统对腻子的要求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本标准确定腻子柔韧性的指标为:直径50mm无裂纹。
5.试验方法
凡国标或行标中已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进行。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试验环境为空气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可增加试验的复现性、准确性。在进行仲裁试验时,必须遵守。非仲裁试验可在非标准试验环境下试验,但应记录试验时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外保温系统耐候性与现有的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
其他的性能凡是我国现有的相关产品标准已有的试验方法,本标准进行采纳;现有相关产品未涉及的试验方法,本标准尽量在引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规定。
6.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主要考虑了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检测周期及保证材料性能可靠性的程度。
2)型式检验项目原则上包含所有规定的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主要考虑了外保温系统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较多,检验时间较长,检验费用较高,考虑到既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又要不给企业带来过多的负担,并与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因此规定两年进行一次。其它组成材料型式检验项目每年进行一次,主要是考虑与国内标准中已有的规定相一致。
3)型式检验规定了复检要求,主要考虑了检验项目对操作及环境要求较高,可能会因此导致产品检验项目的不合格,故规定进行复检。
4)抽样方法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本标准不再另行规定。
7.标志和标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将其原则要求具体化。规定了包装或标签上应标明的内容。由于系统组成材料的使用及施工操作,要求在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上规定,因此本标准不再进行规定。
8.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既考虑了包装对产品在贮运过程中保护产品的作用,又考虑了包装对贮运环境的保护。
四、技术水平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技术发展优势和地域广气候条件复杂等具体情况,综合指标多于并严于国际同类产品标准。
五、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可与已发布实施的系统产品行业标准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 144-2004)配套使用。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施工工艺不是本标准所涉及的范围。
本标准发布并实施后,与本标准有关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无
七、标准性质
为控制外保温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本标准5.1.1条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应通过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验证。”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建议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同时为加强本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我国外墙外保温产品的规范、快速发展,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发文(如部长令)引用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从而使本标准通过ZF文件的引用使其全部或部分条文成为强制性规定。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建议于2006年XX月发布,2006年XX月起执行。
九、废止现有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其他
无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行业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的。本标准的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有:北京振利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参加起草单位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物理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材料研究所、国民淀粉化学(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院、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行业标准主编单位进行了大量前期试验及资料准备,并编制完成了初稿。该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05年06月03日在北京举行,上级主管部门、行业领导、标准编制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明确了编制单位及人员构成、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与要求、计划进度、主要工作分工、对参编单位及人员的要求等内容。会议还讨论了标准的初稿,并对包含专利内容的引言部分进行了讨论,认为该标准的编制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GB/T 1.2-2002)的编制要求。2005年12月形成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征求意见稿),并分送至有关ZF部门、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及编制组成员共计50多份,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组将对收到的反馈意见或建议进行系统的整理,进行认真的讨论和修改,形成送审稿,并完成意见汇总表及送审稿编制说明。之后将向建设部标准定额所申请召开标准审查会议,编制组根据审查委员的修改补充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最终形成报批稿。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在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指导下,外墙外保温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建筑节能技术。在外墙的面层装饰方面,目前大部分都是以涂料饰面为主。作为涂料饰面的找平材料,腻子对保证工程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传统的涂料饰面做法(未做外墙外保温)绝大多数是在抹灰墙体表面或混凝土表面刮刚性防水腻子,涂刷外墙涂料。随着外墙外保温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做法应用在实际的外墙保温工程中出现了面层开裂等众多的质量问题,实践证明刚性防水腻子不适应外墙外保温的需要。
在建筑行业多样化的今天,“建筑外墙”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一种形式,有轻质柔性的保温墙体,也有重质刚性的墙体,由于基层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实际上外墙腻子在建筑中的应用条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原有的做法和标准显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近年来,人们已经意识到了外墙外保温应该用具有柔性的腻子,市场上也出现了各种品牌的柔性腻子,但是质量参差不齐,国家目前没有专门检验外墙外保温用腻子的产品标准,市场上不同的腻子参照的检验标准也不统一,应用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有工程质量稳定的,也有工程竣工后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目前已发布的相关标准有《建筑外墙用腻子》(JG/T 157-2004)和《建筑室内用腻子》(JG/T 3049-1998),尚无专门的外墙外保温用腻子的产品标准。因此,为满足建筑节能的需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外墙外保温技术,进一步规范市场,保证工程质量,针对腻子应用对象的具体特点和要求研究专门的腻子以及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是十分重要、及时和完全必要的。
为体现标准的编制水平,编制组集中了相关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及《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的主编人员作为本标准的主要编制人员。与此同时,编制组收集了大量的国外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在试验方法上采用了欧盟标准 EOTA ETAG 004《带有饰面层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等。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为:标准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 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写;在编制内容上,本标准为确保外墙外保温系统质量满足25年的使用要求,根据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特点提出了外墙外保温专用腻子的技术性能指标,在试验方法上采用了目前比较通用的试验方法,便于企业、用户采用和控制质量。
三、内容的制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以及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泥、聚合物粉末、合成树脂乳液或其他材料为主要粘结剂,并配以填料、助剂等制成的建筑外墙外保温墙面找平用腻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保证标准间的协调性,本标准的引用标准是根据正文中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列出的,所引用的文件或条款与标准文本中规范性要素具有同等的效力。
3、术语和定义
1) 依据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一部分:术语》;
2) 术语中不采用要求的形式,也不包含要求;
3) 定义的形式能在上下文中代替其术语;
4) 为符合编写要求同时有助于理解,部分术语和定义采用了注的形式。
4、技术要求
1)对腻子在外保温系统中耐久性要求
外墙外保温用柔性耐水腻子应满足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要保证在规定年限的使用稳定性,与外墙保温系统的构造设计和组成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长期经受温差、湿胀干缩、反复冻融的考验,腻子处于外保温系统的外层,是外保温系统的防线。检验和评价外保温系统质量的最重要的试验项目是系统大型耐候性试验。耐候性试验模拟夏季墙面经高温日晒后突降暴雨和冬季昼夜温度的反复作用,是对大尺寸的外保温墙体进行的加速气候老化试验。大型耐侯性试验要求试样经80次高温(70℃)-淋水(15℃)循环和20次加热(50℃)-冷冻(-20℃)循环后不得出现空鼓、脱落及开裂。耐候性试验条件的组合是十分严厉的,与实际工程有着很好的相关性,如果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可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因此能很好地反应了实际外保温系统的耐候性能。因此本标准以符合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要求为最终的目的,规定在腻子产品上市前必须与相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配套使用并通过系统大型耐候性试验验证后才能够应用。
2)容器中状态
本要求针对的是液态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反映材料的物理状态的基本要求。
3)施工性、打磨性
腻子在实际工程应用中是以找平为目的的材料,使用时刮涂于抹面砂浆的表面,刮完最后一遍并干燥后用砂纸对其进行打磨,从而保证腻子层的平整度。因此,腻子必须要保证刮涂和打磨的施工性能。
4)干燥时间
由于外保温施工要求连续作业,各个工序间要求衔接紧密,因此腻子的干燥时间不能过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固化,保证下一工序的进行,本标准规定腻子的表干时间小于5小时。
5)耐水性
外墙保温系统处于自然环境中,常常会由于水或水蒸汽的作用而发生破坏。腻子处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面层,腻子层之外仅有薄薄的一层涂料。外墙保温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往往会受到外界的破坏力,如撞击、剐蹭等,涂料面层很容易被破坏,从而使腻子层裸露在自然环境中。当遇到雨雪以及气温骤然升降等天气时,腻子层会遭到雨水冲刷、反复冻融等的破坏而导致起皮、脱落、开裂等问题。另一方面,外墙保温系统中的保温层等存在大量的水,含湿空气长期积聚在保温层中会使保温系统遭到破坏,因此保温系统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汽性能,腻子层作为外墙保温系统的构造层之一,也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汽性能。因此,外墙保温系统为了抵御水或水蒸汽的破坏,要求腻子层具有良好的耐水以及透气的性能,既能够防止外界的液态水进入使腻子层变软、脱落,也能够将保温系统中的含湿空气排出,从而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本标准中规定腻子应经过96h浸水后无异常现象,受水后不起泡、不开裂,保持稳定性。
6)耐碱性
外墙保温系统材料均呈碱性,腻子层的内侧为抹面砂浆,大多为水泥基材料,碱性较强,腻子层的外侧为外墙涂料,也呈碱性,因此腻子层内外都处于碱性的环境中,因此为了保证系统的相容性和腻子层在碱性条件下的稳定性,必须对腻子的耐碱性能进行要求。本标准规定腻子在经过48h浸碱后无异常,不起泡、不开裂,保持稳定性。
7)粘结强度
腻子在外保温系统中采取现场刮涂的方式施工,为保证外保温系统的力学性能,必须规定其与刮涂基层的粘结强度,包括标准状态下以及受冻融循环后的粘结强度,从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8)柔韧性
外墙保温系统长期经受急剧的温差变化,所受到的热应力是相当大的,这种热应力主要表现在面层上。由于保温层的隔热性能特别好,其面层温度在夏季可高达80℃,夏季持续晴天后突降暴雨所引起的表面温度变化可达到50℃之多,夏季的高温还会加速面层的老化,因此保温面层容易产生裂缝。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总结,“刚性防水技术路线”是导致保温面层裂缝的主要原因,在这种技术路线的影响下,采用的材料为预应力、高强、高弹性模量,没有留给热应力充分释放的出路。近年来的研究表明,“逐层渐变、柔性释放应力” 的抗裂技术路线是解决保温面层裂缝的出路,即要求系统组成材料应该具有一定的柔韧性,而且相邻层材料的柔韧性指标要逐层渐变,满足随时分散应力和释放应力的需要。
由于在外墙外保温上做涂料饰面,其基层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由传统的重质、高强度、刚性抹灰墙体变成了轻质、低强度、具有一定柔性的保温墙体。因此,传统的刚性防水腻子已经不适合外保温墙体对涂料饰面找平材料的需要,必须使用具有良好柔韧性的腻子才能满足外墙外保温的要求。因此,在研究了外墙保温系统对腻子的要求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本标准确定腻子柔韧性的指标为:直径50mm无裂纹。
5.试验方法
凡国标或行标中已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进行。本标准规定了标准试验环境为空气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可增加试验的复现性、准确性。在进行仲裁试验时,必须遵守。非仲裁试验可在非标准试验环境下试验,但应记录试验时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外保温系统耐候性与现有的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
其他的性能凡是我国现有的相关产品标准已有的试验方法,本标准进行采纳;现有相关产品未涉及的试验方法,本标准尽量在引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规定。
6.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主要考虑了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检测周期及保证材料性能可靠性的程度。
2)型式检验项目原则上包含所有规定的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主要考虑了外保温系统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较多,检验时间较长,检验费用较高,考虑到既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又要不给企业带来过多的负担,并与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因此规定两年进行一次。其它组成材料型式检验项目每年进行一次,主要是考虑与国内标准中已有的规定相一致。
3)型式检验规定了复检要求,主要考虑了检验项目对操作及环境要求较高,可能会因此导致产品检验项目的不合格,故规定进行复检。
4)抽样方法按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本标准不再另行规定。
7.标志和标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件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将其原则要求具体化。规定了包装或标签上应标明的内容。由于系统组成材料的使用及施工操作,要求在相应的施工技术规程上规定,因此本标准不再进行规定。
8.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既考虑了包装对产品在贮运过程中保护产品的作用,又考虑了包装对贮运环境的保护。
四、技术水平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技术发展优势和地域广气候条件复杂等具体情况,综合指标多于并严于国际同类产品标准。
五、与现有相关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可与已发布实施的系统产品行业标准有《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49-2003)、《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 158-2004)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 144-2004)配套使用。本标准主要规定了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施工工艺不是本标准所涉及的范围。
本标准发布并实施后,与本标准有关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应修改或废止,不得与本标准相抵触。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无
七、标准性质
为控制外保温系统的安全稳定性,本标准5.1.1条 “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应通过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验证。”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建议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同时为加强本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我国外墙外保温产品的规范、快速发展,同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发文(如部长令)引用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从而使本标准通过ZF文件的引用使其全部或部分条文成为强制性规定。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建议于2006年XX月发布,2006年XX月起执行。
九、废止现有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