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一、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患未然,减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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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去工地,看着满地的EPS板随处乱放,没有用任何不燃材料遮盖,看得触目惊心啊,这Y的要是被点着了,可是一片一片的!打火机一点就着的B1的EPS,让住建部的声明情何以堪啊!还有一个问题是消防部门检查力度太轻了!我们这边去年虽然处罚了一个开发商,但是10万块的罚款并未起到任何的警示作用!这个行业若要规范,不是一朝一夕,一个政策能够办到的!"likekd 发表:我做补充,据说(参会人员告知),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草稿没有讨论过去就搁置了,在天津的会议上因为有公安部的相关人员参加这次会议,公安部压根就不同意防火设计规范中"住宅建筑,50m以上用A级保温材料,50-24mB1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1级别)、24m以下B2级别+防火隔离带(不低于B2级别)“这样的规定。
原因是,局部一些工地着火了,消防部门是负责人民群众安全的,可不愿意背大黑锅。
现阶段住建部发布【2012】16号文明显是和公安部有冲突,住建部现在的意思就是"鼓励开发商都执行16号文,公安部不给予验收,那就拿所有开发商做挡箭牌,和消防部对立,看谁能耗过谁"。但是现阶段住建部也在提升16号文的深层次意思,据说现在正在协商,可能在保温材料的性能上有所变化“热塑性的不能上墙,热固性的可以上墙”
但是住建部没有看到开放商的立场,如果不能验收所带来的延期交房赔偿可以让开发商吐血。
个人认为,要看最近公安部是否同意16号文,要保证3个大问题"1、热塑性或这热固性的材料一段时间内不能着火。2、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的工程也不能着火。3、即使热塑性或热固性+防火隔离带系统着火能出现明显的防火优势",这样可能会出现真正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