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看出,官僚的成分在里面,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下发到住建部,没有抄送到公安部消防局,住建部响应国务院号召,立马就出了这样的文件,但关键的政治关卡部门“消防局”却没有发话,可能A级产品近段时间可以八仙过海,B级还是要听消防局的哨子才行。"发泡大侠 发表:这个文件基本精神还是《46*文件》的啊,措辞还是‘严格执行。。。’,怎么看出‘保温材料解禁’的?还是原则指导性文件,‘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具体可操作性、、、这样实施在实践中各地理解不一样(地方主义、企业利益做怪、、、)会乱套的,暂且还不说消防部门承认与否及怎么‘扯皮’。难道把可操作性规定推给各个地方去制定?、、、看样子今年又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