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声明
1.本规范(征求意见稿)著作权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本规范正式发布前,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经营为目的,以各种形式复制本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任何部分,或上传至网络用于传播。
2.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尚未识别出涉及专利的内容。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并对专利问题进行声明,但未收到有关专利的反馈意见。
3.在本规范征求意见过程中,如认为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含处于专利申请阶段尚未获得授权的发明创造),请向《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提交有关专利的内容和支持性文件。
4.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仅供征求意见使用,不应作为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
二○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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