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防研究所、四川消防研究所: 2009年的北京央视新址配楼文化中心“2•9”火灾、2010年的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11•15”火灾,以及2011年的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2•3”火灾均系外墙外保温材料火灾。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类新的火灾隐患。近期,一些以聚苯乙烯、聚氨酯等有机材料与无机材料复合的夹芯材料,仍依据已废止的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1997,取得燃烧性能达到A级的检验报告。此类材料一旦应用于建筑外保温系统,不仅降低了建筑物整体的防火性能,而且对于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发展将起到不良的导向作用。为规范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检验方法,现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9 ^+ ^, f+ x+ e/ A& x S 一、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对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进行检验评价。 各检验机构对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检验,必须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2006。此前,依据已废止的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GB8624-1997的检验报告,一律由报告发布单位以公告的方式予以收回。8 |- f5 y. O9 f1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