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分享 Administrator 版主 终身成就徽章 管理组 新人进步徽章 武林高手 原创先锋徽章 江湖大侠 世外高人 特殊贡献徽章 注册 2006-09-29 帖子 11,891 解答 431 反馈 8,536 积分 93,954 2010-06-30 #1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的分类和规格、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再生水、污水处理用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臭氧专业委员会、青岛市臭氧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工程公司、江苏康尔臭氧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三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香鹏、李汉忠、王承宝、刘力群、张磊、黄元生、杜志鹏、薛飞、韩闽毅、王东升、刘志光、杨绍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 3028.1—1994;——CJ/T 3028.2—1994。 标准编号:CJ/T 322-2010 标准名称: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英文名称:Ozone generator for water and waste water treatment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01-14 实施日期:2010-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CJ/T 3028.2-1994,CJ/T 3028.1-1994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3页 附件 CJT 322-2010 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pdf 3.1 MB · 查看: 152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点击 联系我们!请不要使用下载软件下载附件!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的分类和规格、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再生水、污水处理用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臭氧专业委员会、青岛市臭氧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水务工程公司、江苏康尔臭氧有限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南三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香鹏、李汉忠、王承宝、刘力群、张磊、黄元生、杜志鹏、薛飞、韩闽毅、王东升、刘志光、杨绍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 3028.1—1994;——CJ/T 3028.2—1994。 标准编号:CJ/T 322-2010 标准名称: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英文名称:Ozone generator for water and waste water treatment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0-01-14 实施日期:2010-06-01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CJ/T 3028.2-1994,CJ/T 3028.1-1994 文件格式:PDF 文件页数: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