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禁不止 有令不从
预拌砂浆推广举步维艰 ZF质监部门难辞其咎
上海市是全国最早引进、研究和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城市。1998年末上海市提出《建筑砂浆工业化生产应用技术研究》课题,进行砂浆商品化的可行性研究,并于1999年7月正式立项,项目由上海市建科院牵头,在质监站、定额站、标办和住总、建工、建材等单位的协作下,于2000年5月顺利完成,为全面推行商品砂浆提供了技术保证。
然而,上海市的预拌砂浆推广却是举步维艰!
按照相关政策的出台时间,可以将上海市的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大致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0年2月28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沪建建管(2000)第054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开始,拉开了预拌砂浆推广工作的序幕。
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随后,2002年9月12日上海市建委和上海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分三阶段在全市推行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目标是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新开工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商品)砂浆。
以下数字就是2003—2007年上海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实际数量: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5万吨 50万吨 90万吨 93万吨 103万吨
根据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专家沈瑞德和赵敏岗的测算,预计上海地区全面推广商品砂浆之后,每年的使用量在1000-1500万吨左右。
对照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截至2007年底,即经过ZF7年多的推广,预拌砂浆的推广率不到市场应使用量的10%!
另一方面,在ZF相关政策的鼓励下,社会资本对于这一ZF支持的新兴产业抱有很高的投资热情。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约有50余家,年产量达到1000万吨。
然而,由于上述政策的执行情况实在糟糕,这50余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几年来基本上是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整个行业哀鸿遍野,元气大伤!这样的局面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造成了大量的设备损耗和人才流失!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据了解,在上述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上海市建设工程质监部门却将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件的覆盖范围大大缩小为本市建设工程中的“创优工程”。即本市建设工程中要创优的工程都要使用预拌砂浆,而除此以外的其他工程并不作为强制要求。好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部门如此变通之后,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件基本上就沦为一纸空文了!至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ZF推广7年,预拌砂浆实际用量不到市场10%的真正原因了!
众所周知,在城市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已从政策层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于2007年6月6日发出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一批)。其中,常州、广州等市迅速反应,都在很短时间内落实政策。而上海市这个全国率先推广商品砂浆的模范城市,却在相关利益方面的杯葛之下,经过十几次的征求意见,最后据说是在全市商品砂浆生产企业联名写信到建设部上访后,才于200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规定从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
许多行业人士认为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业内有简称“禁现令”的 )的出台预示着上海市预拌砂浆的市场状况将面临根本性的改变,预拌砂浆行业将迎来一片阳光灿烂,业界专家和行业媒体一片叫好之声,仿佛预拌砂浆行业的春天已经到来。许多不明情况的企业界人士在一片唱好声中,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建厂。
从政策层面看,以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的出台作为上海市预拌砂浆第二阶段推广工作的开始,行业主管部门为了促进禁现工作的开展,又相继出台了多项推动预拌砂浆的具体政策:
1、 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9月9日印发《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及《上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
2、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于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迎世博保障建筑工地使用预拌砂浆600天行动的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面使用预拌砂浆。
然而,自2008年2月1日“禁现令”正式实施至今,其落实情况远远没有达到政策的要求——2008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实际使用预拌砂浆159.9万吨,仅占应工程使用量的10%!由此可见,第二阶段的禁现工作开局惨淡!
根据我们对建筑工地的实地调查,发现大部分工地根本没有按照“禁现令”的要求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而是普遍通过购买少量预拌砂浆作为应付检查的幌子,实际上仍然大量使用水泥黄砂自拌砂浆,具体情况可大致分为如下三类:
一类是质监部门不敢管的。这些大项目、大公司,基本不用预拌砂浆,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越是大的项目越是不用预拌砂浆,其中不乏一些市重点工程!例如: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市保障性住房工程浦江镇基地项目,甚至上海世博会工程的初期也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而且理直气壮!08年8月份世博会C片区的一位姓高的项目经理就曾对某预拌砂浆厂的业务人员说:“你到世博会的工地去看看,哪一家没有用黄砂水泥自拌砂浆?这个工程是副市长亲自分管,质监站怎么管的着?”!
越是大的公司越是不用预拌砂浆,大的房产公司如:万科、金地、仁恒、中海、世茂等上海房地产50强企业,它们近几年在上海市建设的项目基本上都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有些公司竟然声称,以它们对ZF的影响力,以它们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就是违反一些禁令,又能怎样?!在大的总包单位中,中国建筑、上海建工、上海宝冶、绿地建筑、浙江舜杰以及南通二建等公司,都是大量使用水泥黄砂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其中,有些公司也是牛气冲天:我们领导(或老板)和某某区质监站站长的关系象兄弟一般,他们会来真的查我们吗?!面对这样的大项目和大公司,质监部门基本上无所作为、亦不敢作为!
二类是质监部门不愿真正去管的。大部分不大不小的公司和项目在“禁现令”实施以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些公司都是本着扩大利润的打算,一方面购买少量预拌砂浆作为应付检查的幌子,一方面通过“搞掂”监理、“搞掂”质监部门,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打擦边球,获取不法利润。这样一来,质监部门在收取了别人的好处之后,自然就“拿人家的手软”,屁股坐到监管对象的椅子上,摇身变成它们的保护伞!
三类是质监部门不屑去管的。这类对象大都是一些小公司、小项目,而它们却基本上都在使用预拌砂浆。越是小的工地,对“禁现令”的执行往往倒是很认真,原因不是它们的觉悟高,而是它们算过小帐,与其花费代价去“搞掂”质监部门,还不如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合算!只有个别偏僻到质监站不愿去管的小工地,可以偷偷摸摸使用自拌砂浆。
从建筑工地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禁现令”为何迟迟落实不到位?其原因正是政策的执行部门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众所周知,任何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执行部门的坚决态度和严格执法,比如交通法规。我们可以想象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如果仅仅靠出台一部交通法规而没有交通警察认真执法,上海的交通状况会是怎样?!
同理,在落实砂浆“禁现令”的过程当中,市安质监总站和市场管理总站作为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和《上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责任单位,对于目前建筑工地的大面积违禁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现象,不可能不知情!许多违规工地是向相关主管部门及12319热线举报过多次的,据说,今年3月份市安质监总站对这些被举报工地也进行过查处,但问题是这些工地目前仍然是我行我素,在工地现场自拌砂浆!对此,市安质监总站究竟是无能为力,还是不愿作为?!
作为ZF执法部门,面对监管对象,采取上述三不管的态度,为了个人或小部门利益,屁股坐到执法对象的椅子上,充当它们的保护伞,将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变成权力寻租的工具,严重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和ZF的公信力!如此行为是否违法,我们吁请上海市纪检与检察部门尽快展开调查。
另外,工程项目的监理方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一线监督力量,同样没有履行其应有职责,在政策全面到位,ZF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对所辖工地违规使用现场自拌砂浆不予制止,而是与施工方串通一气,包庇纵容其使用违禁材料,对工程质量隐患视而不见,其自身行为早已违反建筑监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请相关主管部门引起重视,依法惩治!
最后,回顾上海市推广预拌砂浆的历程,从2000年2月28日沪建建管(2000)第054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出台算起,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而经过ZF部门十年的推广,预拌砂浆的实际使用量却只有本市建设工程应使用量的10%!面对这一结果,我们不禁要问:按照如此速度推进下去,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实现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岂不要用上100年?!难道这又是ZF部门的一项“百年大计”吗?!
预拌砂浆推广举步维艰 ZF质监部门难辞其咎
上海市是全国最早引进、研究和推广使用商品砂浆的城市。1998年末上海市提出《建筑砂浆工业化生产应用技术研究》课题,进行砂浆商品化的可行性研究,并于1999年7月正式立项,项目由上海市建科院牵头,在质监站、定额站、标办和住总、建工、建材等单位的协作下,于2000年5月顺利完成,为全面推行商品砂浆提供了技术保证。
然而,上海市的预拌砂浆推广却是举步维艰!
按照相关政策的出台时间,可以将上海市的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大致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0年2月28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沪建建管(2000)第054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开始,拉开了预拌砂浆推广工作的序幕。
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随后,2002年9月12日上海市建委和上海市环保局联合发布了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分三阶段在全市推行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目标是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新开工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商品)砂浆。
以下数字就是2003—2007年上海市建设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的实际数量: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5万吨 50万吨 90万吨 93万吨 103万吨
根据上海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办公室专家沈瑞德和赵敏岗的测算,预计上海地区全面推广商品砂浆之后,每年的使用量在1000-1500万吨左右。
对照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截至2007年底,即经过ZF7年多的推广,预拌砂浆的推广率不到市场应使用量的10%!
另一方面,在ZF相关政策的鼓励下,社会资本对于这一ZF支持的新兴产业抱有很高的投资热情。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约有50余家,年产量达到1000万吨。
然而,由于上述政策的执行情况实在糟糕,这50余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几年来基本上是整体处于亏损状态,整个行业哀鸿遍野,元气大伤!这样的局面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造成了大量的设备损耗和人才流失!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据了解,在上述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上海市建设工程质监部门却将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件的覆盖范围大大缩小为本市建设工程中的“创优工程”。即本市建设工程中要创优的工程都要使用预拌砂浆,而除此以外的其他工程并不作为强制要求。好一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部门如此变通之后,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件基本上就沦为一纸空文了!至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ZF推广7年,预拌砂浆实际用量不到市场10%的真正原因了!
众所周知,在城市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已从政策层面给予了高度重视。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于2007年6月6日发出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要求北京、上海等10个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第一批)。其中,常州、广州等市迅速反应,都在很短时间内落实政策。而上海市这个全国率先推广商品砂浆的模范城市,却在相关利益方面的杯葛之下,经过十几次的征求意见,最后据说是在全市商品砂浆生产企业联名写信到建设部上访后,才于200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本市限期禁止工程施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沪建交联〔2007〕886号),规定从2008年2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禁止使用现场搅拌砂浆。
许多行业人士认为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业内有简称“禁现令”的 )的出台预示着上海市预拌砂浆的市场状况将面临根本性的改变,预拌砂浆行业将迎来一片阳光灿烂,业界专家和行业媒体一片叫好之声,仿佛预拌砂浆行业的春天已经到来。许多不明情况的企业界人士在一片唱好声中,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建厂。
从政策层面看,以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的出台作为上海市预拌砂浆第二阶段推广工作的开始,行业主管部门为了促进禁现工作的开展,又相继出台了多项推动预拌砂浆的具体政策:
1、 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于2008年9月9日印发《关于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建设工地管理分纲要》及《上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任务责任分解表》
2、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办公室于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开展迎世博保障建筑工地使用预拌砂浆600天行动的通知》,要求建筑工地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面使用预拌砂浆。
然而,自2008年2月1日“禁现令”正式实施至今,其落实情况远远没有达到政策的要求——2008年上海市建设工程实际使用预拌砂浆159.9万吨,仅占应工程使用量的10%!由此可见,第二阶段的禁现工作开局惨淡!
根据我们对建筑工地的实地调查,发现大部分工地根本没有按照“禁现令”的要求全面使用预拌砂浆,而是普遍通过购买少量预拌砂浆作为应付检查的幌子,实际上仍然大量使用水泥黄砂自拌砂浆,具体情况可大致分为如下三类:
一类是质监部门不敢管的。这些大项目、大公司,基本不用预拌砂浆,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越是大的项目越是不用预拌砂浆,其中不乏一些市重点工程!例如: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市保障性住房工程浦江镇基地项目,甚至上海世博会工程的初期也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而且理直气壮!08年8月份世博会C片区的一位姓高的项目经理就曾对某预拌砂浆厂的业务人员说:“你到世博会的工地去看看,哪一家没有用黄砂水泥自拌砂浆?这个工程是副市长亲自分管,质监站怎么管的着?”!
越是大的公司越是不用预拌砂浆,大的房产公司如:万科、金地、仁恒、中海、世茂等上海房地产50强企业,它们近几年在上海市建设的项目基本上都没有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有些公司竟然声称,以它们对ZF的影响力,以它们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就是违反一些禁令,又能怎样?!在大的总包单位中,中国建筑、上海建工、上海宝冶、绿地建筑、浙江舜杰以及南通二建等公司,都是大量使用水泥黄砂在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其中,有些公司也是牛气冲天:我们领导(或老板)和某某区质监站站长的关系象兄弟一般,他们会来真的查我们吗?!面对这样的大项目和大公司,质监部门基本上无所作为、亦不敢作为!
二类是质监部门不愿真正去管的。大部分不大不小的公司和项目在“禁现令”实施以后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这些公司都是本着扩大利润的打算,一方面购买少量预拌砂浆作为应付检查的幌子,一方面通过“搞掂”监理、“搞掂”质监部门,让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打擦边球,获取不法利润。这样一来,质监部门在收取了别人的好处之后,自然就“拿人家的手软”,屁股坐到监管对象的椅子上,摇身变成它们的保护伞!
三类是质监部门不屑去管的。这类对象大都是一些小公司、小项目,而它们却基本上都在使用预拌砂浆。越是小的工地,对“禁现令”的执行往往倒是很认真,原因不是它们的觉悟高,而是它们算过小帐,与其花费代价去“搞掂”质监部门,还不如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合算!只有个别偏僻到质监站不愿去管的小工地,可以偷偷摸摸使用自拌砂浆。
从建筑工地实际使用预拌砂浆的情况,我们不难看出,“禁现令”为何迟迟落实不到位?其原因正是政策的执行部门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众所周知,任何政策的落实都离不开执行部门的坚决态度和严格执法,比如交通法规。我们可以想象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如果仅仅靠出台一部交通法规而没有交通警察认真执法,上海的交通状况会是怎样?!
同理,在落实砂浆“禁现令”的过程当中,市安质监总站和市场管理总站作为沪建交联〔2007〕886号文件和《上海市建设工地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责任单位,对于目前建筑工地的大面积违禁使用现场搅拌砂浆的现象,不可能不知情!许多违规工地是向相关主管部门及12319热线举报过多次的,据说,今年3月份市安质监总站对这些被举报工地也进行过查处,但问题是这些工地目前仍然是我行我素,在工地现场自拌砂浆!对此,市安质监总站究竟是无能为力,还是不愿作为?!
作为ZF执法部门,面对监管对象,采取上述三不管的态度,为了个人或小部门利益,屁股坐到执法对象的椅子上,充当它们的保护伞,将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变成权力寻租的工具,严重损害了政策的严肃性和ZF的公信力!如此行为是否违法,我们吁请上海市纪检与检察部门尽快展开调查。
另外,工程项目的监理方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的一线监督力量,同样没有履行其应有职责,在政策全面到位,ZF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对所辖工地违规使用现场自拌砂浆不予制止,而是与施工方串通一气,包庇纵容其使用违禁材料,对工程质量隐患视而不见,其自身行为早已违反建筑监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请相关主管部门引起重视,依法惩治!
最后,回顾上海市推广预拌砂浆的历程,从2000年2月28日沪建建管(2000)第054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出台算起,至今已经整整十年了,而经过ZF部门十年的推广,预拌砂浆的实际使用量却只有本市建设工程应使用量的10%!面对这一结果,我们不禁要问:按照如此速度推进下去,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实现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岂不要用上100年?!难道这又是ZF部门的一项“百年大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