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JG 30-2009 绿色建筑评价规范
引言
2006 年6 月1 日国家建设部颁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大量调研与实践表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在深圳地区实施时,存在部分指标要求较宏观、部分条文不适合深圳地区地域特点、未考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的评价和对创新鼓励不足等问题。
基于深圳市全面实施循环经济和推广绿色建筑的要求,需及时建立更适合深圳地区的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更好地指导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本规范是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 号)与《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深规[2007]92 号)等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国内外大量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认真总结深圳地区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而制定。
引言
2006 年6 月1 日国家建设部颁发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大量调研与实践表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在深圳地区实施时,存在部分指标要求较宏观、部分条文不适合深圳地区地域特点、未考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的评价和对创新鼓励不足等问题。
基于深圳市全面实施循环经济和推广绿色建筑的要求,需及时建立更适合深圳地区的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更好地指导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本规范是参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 号)与《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深规[2007]92 号)等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国内外大量绿色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认真总结深圳地区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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