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摘自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必须遵守的。按照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除责令整改外,还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强制性条文速查系列手册”搜集整理了最新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共分建筑设计、建筑结构与岩土、建筑施工、给水排水与暖通、交通工程、建筑材料六个分册。六个分册购齐,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就齐全了。搜集、整理强制性条文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和心血。希望读者喜欢。六个分册的名称如下: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建筑结构与岩土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给水排水与暖通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交通工程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建筑材料强制性条文速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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